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6-177-20150715-0001281 文 号:桂国土资办〔2015〕 250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5年7月15日 主题分类: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 主 题 词: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配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有关成果资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7/15 16:07:13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613

桂国土资办〔2015 250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职能分工,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遥感影像图等成果资料,配合农业部门开展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配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当地农业部门提出需要的情况下,可凭农业部门的申领函或介绍信,向其提供以下成果资料:

()第二次土地调查遥感影像图;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的权属界线及有关图件;

()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范围及有关图件。

二、提供成果资料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提供数据和图件涉密的,要向使用方告知保密的规定,与使用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用户承担数据保密的相关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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