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国土告字[2015]11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潭下镇老街村委神江桥村;(2)土地面积:1103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用途为饲料生产);(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5;(5)建筑系数:不小于40%;(6)绿地率:不大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 5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5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2)土地位置:灵川路104号;(2)土地面积:4000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使用商业、办公,(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5.0;(5)建筑密度:不大于45%;(6)绿地率:不小于3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办公)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60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
(3)土地位置:环城高速公路与桂黄公路交叉西南角51#D2地块;(2)土地面积:23880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兼容使用居住,(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4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3.5;(5)建筑密度:不大于35%;(6)绿地率:不小于3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30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15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3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
(4)土地位置:灵川镇民治村委下寺田村;(2)土地面积:19691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物流仓储用地(用地分类代号W,用途为钢材加工和仓储项目);(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8;(5)建筑密度:不大于45%;(6)绿地率:不大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5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5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5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5)土地位置:灵田镇尧山田村民小组;(2)土地面积:56065.33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用地分类代号R2)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48%),;(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6)绿地率:不小于3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523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3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
9月11日至2015年 9月 23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23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 9月23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 9月24日下午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9月25日上午10时30分止。(不含节假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 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