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1)位置:九屋镇九屋街;(2)土地面积:2734.49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5)建筑密度:不大于40%;(6)绿地率:不小于3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0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5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2、(1)土地位置:灵川镇甘棠村委庄田里;(2)土地面积:12309.85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3.5;(5)建筑密度:不大于35%;(6)绿地率:不小于35%;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22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1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30万元。
3、(1)土地位置:八里街工业园区八里九路以南桂林金土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以西的43#B1;(2)土地面积:12700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4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3.5;(5)建筑密度:不大于35%;(6)绿地率:不小于3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17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8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30万元。
4、(1)土地位置:灵川镇甘棠村委下村(旧城改造A01片区D组团);(2)土地面积:7353.01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D组团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7.0;(5)建筑密度:不大于56%;(6)绿地率:不小于15%;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21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5、(1)土地位置:灵川路1号(原灵川县柑桔推广站土地);(2)土地面积:2244.12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行政办公用地(用地分类代号A1);(4)容积率:不大于3.0;(5)建筑密度:不大于40%;(6)绿地率:不小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 5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2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1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6、(1)土地位置:灵川路1号(原灵川县柑桔推广站土地);(2)土地面积:2271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行政办公用地(用地分类代号A1);(4)容积率:不大于3.0;(5)建筑密度:不大于40%;(6)绿地率:不小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 5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2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1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 10月21日至2015年11月2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 10月21日至2015年11月2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下午4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 11月3日下午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11月4日上午10时30分止。(不含节假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 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