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90-137-20151029-0001370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5年10月29日 主题分类:工作动态\政务要闻 主 题 词:

灵川县对非法砂石加工场采取断电措施


发表时间:2015/10/29 16:34:00 作者:韦 璨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549

为保护漓江生态环境,坚决打击漓江河道非法采砂和利用河道砂石进行砂石加工行为。今年以来,灵川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多次采取联合行动,对漓江河道中的非法挖砂和运砂船只采取切割、查封等措施,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近日,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又再次会同灵川县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非法占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区、市、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联合致函供电部门,建议对存在于我县灵川镇和三街镇境内的19家非法砂石加工场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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