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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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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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灵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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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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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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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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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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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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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屋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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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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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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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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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根据灵川县人民办公室文件回复笺1333号文件批复,同意将位于灵川县灵东路64.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龙征武用于安置房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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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2015年09月30日 至 2015年10月09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灵南路
13号
邮政编码:
541299
联系电话:
0773-6861768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