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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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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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百花东路与桂黄东二路交叉口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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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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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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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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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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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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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安置及生活出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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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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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灵川镇禾加铺村民委员会石狮岭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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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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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根据灵川县人民办公室灵政办(2015)226号文件批复,同意划拨位于灵川县百花东路与桂黄东二路交叉口东南角的53282.5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给灵川镇禾加铺村民委员会石狮岭村民小组用于集体安置及生活出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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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2015年11月27日 至 2015年12月06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灵南路
13号
邮政编码:
541299
联系电话:
0773-6861768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