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投资强度要求
|
竞买保证金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2010
-2-1
|
潭下镇庄屋村委东宅村、
枣木村委圩上村
|
23146.7824
|
工业
|
不大于1.5
|
不大于42%
|
不小于15%
|
50
|
≥510万元/公顷
|
100万元
|
2010
-2-2
|
定江镇“桂乐苑”A89号
|
12.8
|
住宅
|
以灵川县建设规划局确定的规划条件为准
|
70
|
|
5000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16日至2010年2月24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16日至2010年2月24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4日下午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 年2月24日17时30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10年2月16日至2010年2月25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李先生
开户单位:灵川县财政局
开户行:信用联社
帐号:3005012060000068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