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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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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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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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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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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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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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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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 牌
起始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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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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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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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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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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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江镇开发小区“地质队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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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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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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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灵川县建设规划局确定的建设条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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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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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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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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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15日至2010年5月2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15日至2010年5月2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6日下午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5月26日下午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至2010年5月27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顺延二十日为公告期,再顺延十日为挂牌期。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18977318662
联系人:李先生
开户单位:灵川县财政局
开户行:信用联社
帐号:3005012060000068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