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密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2、非专人使用的移动存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3、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出售或捐赠。 4、严禁在涉密机上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严禁在非涉密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5、各股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 6、移动存储设备在接入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之前,应当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 7、鼓励采用密码技术等对移动存储设备中的信息进行保护。 8、严禁将涉密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