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2-166-20110113-0001741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1年1月13日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报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11/1/13 15:54:04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1152

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从201011日至20101231日,并在灵川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开。                       

一、本年度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今年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各单位股长或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具体工作人员有序开展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二)加强政务信息审核管理

我局根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部署,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整理有关政务信息,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报送,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审核管理,确保发布的信息无误。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  

我局积极参加了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在上级国土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精心指导和培训下,政务信息发布员基本掌握了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常识,提高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及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在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方面;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

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在推行网上公开方式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各种传统公开方式:(1)将一些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网络、报纸上刊登,使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渠道了解我县国土资源有关信息;(2)资料宣传,通过“4·22地球日”、“6·25土地日”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向广大民众散发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
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今年我局未受理因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
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事项。       

六、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学习。进一织学步组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

(二)不断修改和完善。对照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文件,按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抓重点促深化。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土地、矿产、人事、财务等多项工作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做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出发,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通过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告知社会公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做出说明解释。通过多种方式,将设置完整、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予以公布,让公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

(四)认真学习借鉴。虚心学习和借鉴其他单位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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