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5-163-20100513-0001752 文 号:灵国土告字【2010】4号示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0年5月13日 主题分类:结果公告\土地招拍挂成交公示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灵国土告字【2010】4号示


发表时间:2010/5/13 16:59:19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289

成交公示

公示标题:

成交确认书

供应方式:

挂牌出让

审核人:

发布时间:

2010-04-30 18:32

截止日期:

2010-05-10

公示内容:

    在2010430日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举办的国有土地使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桂林市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竞得编号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纬九路以南、经一路以东2010-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地块总面积为20000.1平方米,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伍元(1265.00),总价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万元(25300000.00)。其中,出让金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万元(¥/),总价为人民币/万元(¥/)。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应当于2010510日之前,持本《成交确认书》到灵川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贰份,挂牌人执壹份,竞得人执壹份。

    特此确认。

    挂牌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竞得人:桂林市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县监察局

李小鹏

20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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