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10年12月03日 至 2010年12月29日 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1
地块位置
灵川县大圩镇生产下街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075964
出让年限
40
成交价(万元)
195
受让单位
桂林顺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该宗地土地用途:商业 住宅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公示期:2010年12月29日 至 2011年01月08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61773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