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92-196-20090505-0001967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09年5月5日 主题分类:征地信息\征地知识 主 题 词:

我国法定的土地犯罪罪名有哪些?


发表时间:2009/5/5 11:07:00 作者: 来源:广西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 浏览:617

    根据1997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1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自1997年12月1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法释[1997]9号)的规定,我国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有以下4种:

(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2)非法占用耕地罪;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4)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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