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26-132-20110430-0000203 文 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11年4月30日 主题分类:人事教育\人事考录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协管员招聘简章


发表时间:2011/4/30 10:04:57 作者: 来源: 浏览:4237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加大我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监察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用地与违法建设行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2名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协管员(临时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灵川籍高中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或者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

二、招聘职数及待遇

招聘人数为2名男性青年,招聘人员属临时工,工资由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发给,每月基本工资1200 /人,相关福利待遇另计,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纳相关保险(相关保险的个人部份由个人承担)

三、 应聘条件

   (一)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庄,爱岗敬业;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身高: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公历1981430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

(三)学历: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复退军人或者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全日制学校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简章。《招聘简章》由灵川县国土资源局于201155在灵川县电视台、各乡、镇政府宣传栏公布。

(二)自愿报名

1、报名:报名时填写统一的《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4张。

    报名时间:2011510512,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联系人:黄爱荣(电话:6861768)。

    2、资格审查:由招考工作办公室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必须达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以上。

    3、发放准考证:经审核合格后,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领取《准考证》。

发证时间:2011516,上午8001200,下午15001600

发证地点: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

(三)笔试(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考人员凭身份证及户口簿、《准考证》参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1、笔试时间:2011523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灵川党校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面试(满分100分):2011525上午9001730公布笔试结果、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予以公布)。2011526上午8001600上线人员到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领取面试证,2011527按要求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竟职演讲、现场问答(其中竟职演讲、现场问答5分钟,抄写短文5分钟)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7名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全部面试完毕后当场公布个人得分情况。

(五)政治面貌审查:2011529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公布政审人员名单。如有政审不合格的按总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2011530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依次递补,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2011530,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于2011530531在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宣传栏公示。

(八)合同签订:由灵川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1年的临时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五、灵川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协管员主要职责

1、协助执法监察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协助执法监察人员依据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3、协助执法监察人员做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案件举报工作。

4、协助执法监察人员做好国土资源巡查工作,将违规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实行定期巡查制度,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5、协助执法监察人员做好日常档案文书管理工作。

6、完成局领导和执法监察大队交办的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要在认真坚持“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如下纪律:

1、设立监督岗。由局行政监察室选派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保证竞争工作的公正性。

2、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应试时要遵守考场纪律。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保密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有关制度。

4、命题、考评和考核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负责的办事原则,不得有说情、请吃、泄密等徇私舞弊行为。考评和考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如果面试对象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应主动回避。

以上纪律如有违反,将视情节、性质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6861768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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