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5-161-20160613-0002125 文 号:灵国土告字[2016]5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6年6月13日 主题分类:结果公告\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国土告字[2016]5号


发表时间:2016/6/13 17:00:10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1311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1)土地位置:灵川镇粑粑厂村委北面桂黄公路东侧44#A1地块(原桂林日报社土地);(2)土地面积:39721.07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4)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3.0;(5)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不小于35%;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 居住70年、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650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0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0万元。
2、(1)土地位置:灵川镇灵宝村委五七排村民小组(2)土地面积:7928.34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土地用途为医药用品生产;(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8;(5)建筑系数:不小于40%;(6)绿地率:不大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 5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8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9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44#A1号39721.07平方米地块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7928.34平方米土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 18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 7月 5日至2016年7月18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 7月19日下午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8时30分至2016年 7月20日上午9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小黄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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