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90-137-20160906-0002160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6年9月6日 主题分类:工作动态\政务要闻 主 题 词:

灵川县组织开展岩崩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发表时间:2016/9/6 15:16:12 作者: 来源: 浏览:95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253号)和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组织地质灾害应急避险知识培训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通知》(市国土资字〔201642号)及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92日,灵川县政府组织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大圩镇人民政府在大圩镇大枧村举办了一场岩崩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副科长谢桂林,灵川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苏辉,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永辉参加应急演练。


接到桂林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计划部署后,我局积极对全县地质灾害点逐一筛选,最后拟选择大圩镇大枧村作为2016年地质灾害演练项目点。我局多次与大圩镇政府进行演练项目对接,并编制了《大圩镇崩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救灾演练方案》和《应急预案演练实施程序》,确保演练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此次实战演练过程经历了气象风险预警及响应、应急处置、应急响应等地质灾害应急避险的全过程。该实战演练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和讨论研究,并进行了演练前期各阶段的彩排,整个过程开展井然有序,各联动小组在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工作中配合到位,按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成功地组织了受灾人员撤离避险和先期开展自救互救,达到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目的。


通过这次演练,使各级政府、各相关联动部门清楚地认识到要将应急演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一项常态工作来抓,适时的组织演练,通过演练,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查遗补漏,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进而提高应急能力,不断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锻炼队伍,提高作战能力,积累演练救援的实战经验,真正发挥预案的防灾抗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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