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7-47-20160704-0002205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6年7月4日 主题分类:土地管理\地籍管理 主 题 词: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表时间:2016/7/4 8:30:20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1029

编号:201600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6 7 22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686005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灵川县中医医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里街开发区漓水书香小区北面、大西南汽车城东面

19608.55

医卫慈善用地

34#A1-3地块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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