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1.土地位置:八里街工业园区八里七路与川东四路交叉口西北角的40#A1-3地块;2.土地面积:8249.62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商业用地;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5.建筑密度:不大于45%;6.绿地率:不小于8%;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50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6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
(二)、1.土地位置:灵川县城北区旧城改造住建局片区;2.土地面积:9985.62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7%);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4.9;5.建筑密度:不大于62%;6.绿地率:不小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99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5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
(三)、1.土地位 置:八里街工业园区八里七路与川东二路交叉东南角32-1#A1地块;2.土地面积:7487.24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商业用地(用途为乘用车4S店);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5.建筑密度:不大于35%;6.绿地率:不小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26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3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55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
(四)、1.土地位置:灵川镇粑粑厂村委白莫村N7-A1地块;2.土地面积:6666.67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4.容积率:不小于1.0;5.建筑系数:不小于35%;6.绿地率:不大于15%;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0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4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3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3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2月14日下午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6年12月15日上午9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小黄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