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5-161-20161110-0002303 文 号:灵国土告字[2016]8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6年11月10日 主题分类:结果公告\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国土告字[2016]8号


发表时间:2016/11/10 8:50:16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1368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1.土地位置:八里街工业园区八里七路与川东四路交叉口西北角的40#A1-3地块;2.土地面积:8249.62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商业用地;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5建筑密度:不大于45%6绿地率:不小于8%;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50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6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

(二)、1土地位置:灵川县城北区旧城改造住建局片区;2土地面积:9985.62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7%);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4.95建筑密度:不大于62%6绿地率:不小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99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5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

(三)、1土地位 置:八里街工业园区八里七路与川东二路交叉东南角32-1#A1地块;2土地面积:7487.24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商业用地(用途为乘用车4S店);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5建筑密度:不大于35%6绿地率:不小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26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3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55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

(四)、1土地位置:灵川镇粑粑厂村委白莫村N7-A1地块;2土地面积:6666.67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4容积率:不小于1.05建筑系数:不小于35%6绿地率:不大于15%;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0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4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121日至20161213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121日至20161213,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1213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建设及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1214日下午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6121日上午830分至20161215日上午9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小黄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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