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县水利局、农业局、财政局、交通局、审计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桂林市灵川县潭下镇、九屋镇易家村等4个村2015年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进行县级评审。评审小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实地踏勘、查阅有关资料,认为项目区实施条件成熟,同意实施。
桂林市灵川县潭下镇、九屋镇易家村等4个村2015年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位于灵川县潭下镇和九屋镇,涉及潭下镇码头村、合群村,九屋镇易家村、九屋村,实施面积92.1875公顷,项目总投资473.63万元,亩均投资3425.12元,预计新增水田面积78.5658公顷。通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的实施,升级改造项目区旱地的田间道路和水利灌溉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土地产出能力,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