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分解下达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各地制定细化年度工作方案和措施,落实防治工作经费,确保各项任务完成。自治区已下达今年第一批防治项目经费8600万元,并力争10月底前再落实地灾应急治理项目经费1000万元。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明确,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是加强防治能力建设,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反应四大体系,提高监测预警预报水平,增加基层综合防治能力。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经费,特别是监测预警、群测群防、汛期值班、应急处置经费,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保证地灾防治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要认真编制年度防治方案和“十三五”规划,加强汛前、汛期巡查和督促检查,自治区全年巡查、检查不少于30次。要强化汛期气象预警预报,做好突发地灾应急处置,加强应急演练和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每个县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演练,全区至少开展宣传培训30场次。要继续推进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按计划完成南宁、百色等地灾应急分队基地工程建设,完成自治区地质灾害预警分析及应急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并使用,为预警预报分析和信息发布提供支撑。
据悉,对已经下达的地灾治理项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开展工程治理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2014年以前下达的治理项目,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工并通过初验或终验收,今年下达的第一批治理项目也要全部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