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90-138-20160303-0002697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6年3月3日 主题分类:工作动态\行业动态 主 题 词:

我区正式启动用地保障电子管理台账


发表时间:2016/3/3 15:12:12 作者: 来源:转发广西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 浏览:164

   为进一步提高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对项目指标申请用地报批征地供地开工的全过程动态监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开发建立了用地保障电子管理台账,于20163月开始正式运行。
   
用地保障电子管理台账的建设和运用,不仅能实现对用地保障的动态管理,也将有力地促进用地保障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决策的水平,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保障能力。针对电子管理台账的运行涉及业务范围广、协调难度大的特点,该厅要求,各地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将电子管理台账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专职负责,通力配合,要根据现阶段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所辖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用地保障电子管理台账业务培训,学习电子管理台账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全面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自治区将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定期不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电子管理台账的应用操作等专业培训,及时发现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电子管理台账运行效率。
   
为确保用地保障电子管理台账科学高效运行,该厅将把用地保障电子管理台账管理工作纳入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016年绩效考核内容,每季度对各市电子管理台账填报和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电子管理台账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方面的倾斜支持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扣减当地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避免电子管理台账管理工作流于形式。
    
该厅明确,从今年3月开始,自治区专项用地指标实行网上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提交纸质的《自治区重点项目指标申请表》及有关附件,未完成预申请程序的,一律不予受理。自治区已安排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各地须于每月10日、20日和30日通过电子管理台账实时填报项目指标安排、用地报批、征地、供地和开工建设情况,所上报材料应经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逐级上报,确保数据准确、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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