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场会在柳州市召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吴锡熹出席会议。全区14个地级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当天上午,与会人员参观了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学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业务流程并咨询相关问题。在大家的见证下,吴锡熹与柳州市副市长杨义一同为该中心揭牌。市民余某从杨义手中接过柳州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揭牌仪式上,柳州市共颁发了2本《不动产权证书》和2本《不动产登记证明》。
当天正值《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实施一周年,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也正式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当天下午,在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柳州市、贵港市国土资源局作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经验交流发言。其他各市国土资源局汇报不动产统一登记进展情况。
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过程中,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把原有的房屋、土地等登记事项进行了整合,对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等八大类登记细分为63项登记类型。按照登记事项,明确了权利人申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制作了办事指南及申请书、受理通单等表格式样。
柳州市多次组织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在充分深入协商探讨的基础上,科学划分职责边界,把房产管理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测绘成果报告备案、抵押合同备案等职责细分,在流程再造环节,有机的融合到不动产统一登记中,明确房屋交易告知单作为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收取,实现交易登记业务流程一体化,达成无缝对接,确保交易安全。柳州市同步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自主开发了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具体包括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动产档案系统、不动产共享查询系统。实现房地一体化登记管理、图层管理。
2015年10月12日,柳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2016年2月5日,柳州市房产交易所划转在编人员60名、聘用人员50名共计110名人员到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将从事土地登记的28名人员划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正式划转到位。今年2月18日,柳州市本级对外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月1日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并正式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实现“新开旧停”。
目前,贵港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现了职责整合到位、机构组建到位、窗口设置到位、人员落实到位。今年1月28日,贵港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受理窗口正式启动运行。2月3日,贵港市颁发了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月29日,贵港市颁发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听取汇报后,吴锡熹强调,各市要学习柳州市、贵港市的工作经验,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为所辖县(市、区)推进该项工作做好示范。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改革,各市县要充分认清这一形势,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新开旧停”。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新生事物,开展该项工作存在不少困难,而每个城市具体情况各不相同,不能照搬经验,要找准难题去克服,争取闯出适合各地实际的路子。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尽早实现人员到位、办公地点到位,实现流程再造,确保工作得到技术团队的支撑。各地务必按照汇报中明确的“新开旧停”的时间,列好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并尽快开展工作,同时报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将定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