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90-138-20160105-0002729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6年1月5日 主题分类:工作动态\行业动态 主 题 词:

我区多措并举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发表时间:2016/1/5 15:12:12 作者: 来源:转发广西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 浏览:168

2015年我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等措施,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机制,严格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我区开展了2014年设区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14个市均完成了2014年度耕地保护任务。根据2014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全区耕地面积441.03万公顷,比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状确定的年度耕地保护任务424.64万公顷多16.39万公顷,超额完成了2014年度全区耕地保护任务。2015年我区印发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强化了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印发了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纪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将耕地面积保有量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我区各设区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的社会经济发展成效考核目标,进一步提高了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加强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二是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多次召开培训会、对接会、内部专题会,建立了工作交流群,及时传达相关要求,全面指导各市县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做到重大问题专题讨论,一般问题及时解决。我区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举证和划定方案的编制合并为一个步骤,按照调查摸底、核实举证及方案编制、论证审查、组织实施4个步骤,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与规划衔接,确保规划调整完善和基本农田数据完全一致。
    
三是加强监管,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实施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审批备案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设施农用地,由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及时签订用地协议,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核实后,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进行备案,并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国土数据上报系统进行上报,进一步加大了省级监管力度。我区出台了支持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用地的指导意见,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内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由农业经营主体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依法依规开展土地流转或整合后,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同时,我区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通力合作,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每年投入资金开展农业生产基地建设。
    
四是千方百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并重保护。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补充耕地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凡未落实占补平衡的,一律不予批准农转用;对一时没有水田指标的,必须先落实补充耕地数量,再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承诺在两年内通过旱改水补充相同数量的水田,才予以通过占补平衡方案审查。项目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均落实了占一补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通知,明确了提质改造项目的组织方式、资金来源、实施范围、管理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此外,我区还计划从耕地开垦费中安排15亿元资金,开展50万亩旱改水重点项目,计划取得水田指标40万亩,主要用于保障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占用补充水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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