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从2014年底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土、农业以及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区各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区89个市县全部完成了举证工作,86个市县完成了划定方案的编制,部分市县获得了批复,所批市县均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城市周边关于划定比例等的要求,总体进展情况良好。我区主要采取四项措施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各市县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全面安排划定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将责任、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在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工作精力上给予保障,保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效开展。自治区出台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和进度要求,重点对14个设区市和75个县级中心城区周边、交通沿线等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现状耕地进行调查核实。
二是简化程序,确保与规划衔接到位。为提高效率,加快进度,减少行政审查,同时确保与广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相衔接,自治区将城市周边举证和划定方案的编制合并为一个步骤,按照“调查摸底、核实举证及方案编制、论证审查、组织实施”4个步骤,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梧州、玉林等部分市已经完成了划定方案的批复。
三是严格审查,确保成果质量到位。2015年5月和7月,我区分别下文,明确上报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和举证材料的具体要求,各市县城市周边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的最低比例和要求。为确保城市周边划入的比例和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有效保护好城市周边耕地,合理控制城市有序发展,对市级举证材料和划定方案,由市级负责自检,自治区负责审查论证;县级举证材料和划定方案由县级自检、市级审查、自治区复核等程序层层严格控制。自治区层面的审查(复核)先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的技术单位进行审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农业厅联合进行论证审查并批复。
四是强化考核,确保督查指导到位。2015年我区3次下文,明确进度,加强督促。2015年3月中旬,我区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深入柳州等市调研,面对面指导督促。2015年7月下文明确各地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同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还将列为2015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评价指标中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