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6-177-20170113-0002896 文 号:灵国土资办〔2017〕1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7年1月13日 主题分类: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13 17:20:10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800

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层机构:

    为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国土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国土资源法治化管理水平,现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63 号)和中共灵川县委员会、灵川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灵发〔20l6〕25号)精神,结合我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密围绕上级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决策都暑和工作定位,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扎实推进法治实践,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法治化水平, 为全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按照建成“法制宪备、职能科学、权责统一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执法严明、勤政廉洁、敢于担当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法治统筹、公正文明、守法诚信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要求,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方法、注重实效,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资源国情和国土资源法治意识,推进全县国土资源领域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形成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十三五”规划,按照建设法治国土的要求,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保护资源、维护权益等中心工作,为促进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把国土资源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突出国土资源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规范制约国土资源行政权力运行;根据不同地域和不同对象的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法制宣传教育。

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注治宣传教育,引导社会辞众自觉学习、遵守、运用国土资源法律。

4、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 推动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律性。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改革发展任务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国土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5、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坚持学以致用,把法治宣考教育融入国土资源立法、执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究员干部群众在法治国土建设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土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全面推进灵川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提出的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文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组织宣讲《中共灵川县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灵川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灵发(2015) 4号),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做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党内法规建设, 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作用用。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牢国树立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树立公民法治理念。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要求,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针对国土资源领域廉政风险大、腐败案件易发高发的现状,切实加强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街接和协调,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国土系统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扞卫者。

(三)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健全完善学法制度。推动全县国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 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后、结护稳定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纳入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组法律学习;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常态化的法律培训,把法治教育课程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各级培训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四)全面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把宣传以完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使宪法精神内化为全县国土系统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要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基本法,强化学习和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信访条例》等,全面提升行政法律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县国土系统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要更加注重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 提高公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活动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国。

(五)重点学习并熟练掌握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核心要义和基本内容,履行好法定职责,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与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密切相关的《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其他重要法律,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县国土系统法治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范立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六)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启迪、熏陶作用,带动人民群众内心拥护法律。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打造国土普法工作特色品牌,建设富有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同时,积极推进我县国土资源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国土资源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通过媒体刊发、集中展示、组织观展等形式大力推介优秀国土资源法治文化作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煤体, 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扩大法治文化传播渗透力和覆盖面,打造我县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法治文化软实力。

(七)大力开展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活动。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活动,拓展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法律宣传范围。每年12月的“国土资源法治宣教月”,要着重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农村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和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在保持传统媒体普法优势的基础上,加强微信、微博等新煤体普法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同时创新法治宣传思路,科学分析人民群众对国土法治宣传工作的新需求,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信访工作中,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使行政执法和纠纷解决过程成为向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建立法治宣传与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及时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国土资源舆论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八)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国、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 我局已于201610月成立了法律顾问小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九)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行政审批, 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制度化,做到“零超时”。创新监管方式,在全县国土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确保监管公平规范。推行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双公示”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十)依法妥善化解国土资源行政争议。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明确行政应诉的职责划分,依法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积板履行法院判决。加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完善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人民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三、工作安排

本规划期间为2016年—2020年,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

2017年1月底前,研究制定本单位国土资源“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调整普法领导机构,确定普法工作联络员,报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备一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l7年2月至2020年6月,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要结合实际,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捡查验收阶段。

2020年,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总结验收方案和标准,积极配合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机制。

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按照“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 局党组要对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亲自抓。要及时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普法办事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任务分工。

(二)完善工作制度。

明确本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业务机构是普法责任主体,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治机构做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鼓励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制宣传不断深入。建立普法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年度普法贯彻落实总结报告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办)

(三)强化考核评价。

结合本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逐步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基准及评价体系和普法工作目标量化指标考核体系,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普法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和动态评估,作为改革试点选择、职务晋升和年度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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