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6-177-20170328-0002962 文 号:灵国土资办〔2017〕4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7年4月3日 主题分类: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4/3 8:30:00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598

各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层机构:

今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为确保今年普法工作的有效推进,现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7329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我局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推进“平安国土”建设步伐,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桂林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宣传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当前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以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积极参与“平安国土”建设,突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不断开展依法治理,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要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热情,为平安建设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守法用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平安单位”建设的重大意义;通过切实有效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好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增强全民依法用地、用矿意识;及时总结、树立典型,为创建“平安国土”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牵头部门:法规监察股

配合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鼓励干部职工主动通过信息中心向新闻媒体提供本地、本部门开展政法综治业务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和报道素材,积极争取对本部门工作成果以及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舆论宣传,同时有效利用门户网站、电子屏等方式加强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宣传,不断扩大我局政法综治工作的社会影响。

牵头部门: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三)切实加强信访稳定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形势定期分析和通报制度,对信访形势进行定期分析和通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预防机制。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要严格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下访制度、领导信访包片包案制度、信访事项督察督办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把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属地和源头,确保无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职工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努力提高信访事项的结案率和群众满意率。

牵头部门:信访办

配合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四)认真做好权属争议调处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土地和矿业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完善调处机制,有效保障土地矿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因调处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牵头部门:地籍测绘股、矿管股

配合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的排查,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

牵头部门:矿管股

配合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六)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要坚持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对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发现得早、制止得了、控制得住,有效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避免因违法用地、违法开采而引发的信访和不稳定问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当或粗暴野蛮执法而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造成的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甚至恶性事件。

牵头部门:执法监察大队

配合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七)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增强干部职工内保、消防等安全防范意识。各部门要加强内部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火灾等安全事故。

牵头部门:法规监察股

配合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三、宣传方式

(一)做好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宣传,将桂林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宣传工作的通知》及时转发给各股室,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利用各宣传日开展宣传。利用我局开展的各类宣传日活动,在城镇主要街道设展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宣传我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我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的工作。

(三)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络,集中宣传活动情况、平安国土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内容,及时在网络更新工作开展情况;利用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每季度不定时滚动播放平安建设宣传标语。

(四)积极贯彻执行《关于制定实施新闻宣传报道奖励暂行办法》文件,鼓励干部职工主动向信息中心提供本地、本部门开展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材料或稿件,积极对本部门工作成果以及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舆论宣传。

(五)积极组织各股室、二层机构人员参加普法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自觉守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意识,同时大力宣传“平安单位”建设的重大意义,提高干部职工对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参与度。

四、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转发<桂林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法综合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灵国土资办〔20173号),充分认识到宣传工作对于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性,及时反馈宣传活动信息。

(二)全区群众安全感测评工作全年分四次(3月、6月、9月、12月),县政法委每季度不定时采取随机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测评,各股室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在测评重点时期要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三)各股室对照《桂林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和本方案要求,落实相应工作举措,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提升工作,积极配合市政法综治督察组做好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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