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5-229-20170207-0003089 文 号:灵国土划示字(2017)1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7年2月7日 主题分类:结果公告\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灵国土划示字(2017)1号


发表时间:2017/2/7 17:00:01 作者: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网 浏览:589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45#A6 地块位置 八里街开发区八里八路大道北侧45号地 土地用途 机关团体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248078 项目名称 灵川县公安局八里街派出所业务用房
受让单位 灵川县公安局
备注:  根据灵川县人民办公室灵政办[2017]1号文件批复,同意划拨位于八里街开发区八里八路大道北侧2408.78平方米(45#A6)国有建设用地给灵川县公安局作为八里街派出所业务用房使用,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业务用房用地)。


二、公示期:2017年02月07日2017年02月17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灵南路13号
    邮政编码:541299
    联系电话:6861768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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