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长源取得位于灵川县定江镇开发小区“三号工业区”(地号:347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08年4月17日经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批准登记发证,证号为:灵06国用(2008)第0670003471-2号。
2017年5月17日申请注销登记,经审查,该宗地已经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杨翠姣、李平、易长源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灵国土收字【2017】2号)批准收回。申请注销材料齐全,准予注销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