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7-47-20170518-0003225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7年5月18日 主题分类:土地管理\地籍管理 主 题 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公告(编号2017002号)


发表时间:2017/5/18 16:26:00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1125

杨翠姣取得位于灵川县定江镇开发小区“三号工业区”(地号:347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07716日经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批准登记发证,证号为:灵06国用(2007)第0670003471号。

2017517日申请注销登记,经审查,该宗地已经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杨翠姣、李平、易长源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灵国土收字【20172号)批准收回。申请注销材料齐全,准予注销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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