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易长源取得位于灵川县定江镇三号工业园(地号:429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09年6月28日经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批准登记发证,证号为:灵06国用(2009)第0670004290号。
2017年5月17日申请注销登记,经审查,该宗地已经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杨翠姣、李平、易长源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灵国土收字【2017】2号)批准收回。申请注销材料齐全,准予注销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