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7-47-20170518-0003226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7年5月18日 主题分类:土地管理\地籍管理 主 题 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公告(编号2017003号)


发表时间:2017/5/18 16:27:00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1149

李平、易长源取得位于灵川县定江镇三号工业园(地号:429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09628日经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批准登记发证,证号为:灵06国用(2009)第0670004290号。

2017517日申请注销登记,经审查,该宗地已经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杨翠姣、李平、易长源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灵国土收字【20172号)批准收回。申请注销材料齐全,准予注销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灵川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518

编辑: 审核:

打印文章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