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镇粑粑厂村委金家村民小组:
我办依法拟定的本批次建设用地涉及灵川镇粑粑厂村委金家一队安置项目《土地征收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九条的规定, 你单位对本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如需申请举行听证,请你单位接到本告知书后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即接到听证告知书后5 个工作日内) ,向我办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灵川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