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7-169-20120911-0000329 文 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12年9月11日 主题分类:土地管理\测绘园地 主 题 词:

关于正确使用中国示意性地图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9/11 10:02:48 作者: 来源: 浏览:1058

(国测图字[20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

最近,各地陆续发现一些商品包装、广告、宣传品等使用的中国示意性地图,未能完整、准确地反映中国领土范围,或随意用其他图形遮盖中印边界走向、台湾岛等,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示意性地图的使用,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充分认识使用正确中国示意性地图的重要性

中国示意性地图作为国家版图的表现形式,具有严肃的政治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本着对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族尊严负责的精神,从讲政 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使用正确中国示意性地图的重要性,大力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使用完整、准确中国示意性地图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规范中国示意性地图的展示、登载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宣传等活动中,公开展示、登载和使用中国示意性地图,都必须完整、准确反映中国领土范围,保持国界线的形状特 征,不得随意删减或用其他图形遮盖。属于新编制的,必须按照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中国国界线画法标准样图》绘制,要特别注意台湾岛、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 屿等重要岛屿和中印边界线走向的正确画法;从国家测绘局或者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下载直接使用的,不得对其内容进行编辑改动;由国外设计、编制的中国 示意性地图,凡不符合我国国界线画法的,不得直接使用。

三、严格依法履行中国示意性地图送审程序

中国示意性地图在出版、展示、登载、引进、生产、加工前,必须送国务院或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才可出版、展示、登载、生产和加工。直接使用 国家测绘局或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提供下载的地图,未对其地图内容进行任何编辑改动、删减、遮盖的,可以不送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地图市场的统一监管职能,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设立“问题地图”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建立和完善快 速应对地图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一经发现地图违法违规案件,坚决予以查处,最大限度消除“问题地图”产生的不良影响,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国家测绘局

二○○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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