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3-10-20170719-0003459 文 号:灵国土资字〔2017〕38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7年7月19日 主题分类:机构职能\领导分工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7/19 10:52:00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1152

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局领导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王 孜:主持全局党务、政务工作,联系指导灵川镇、定江镇国土资源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秀生:协助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含机要室、后勤工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地籍测绘管理股(含地籍测绘信息局、调处办)、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执法监察大队(含信访办)、信息中心,联系指导大圩镇、海洋乡国土资源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万永辉:协助局长分管办公楼搬迁及装修等基建工作、组织人事股(含绩效考核)、财务股、规划利用股(含增减办、旅改办、创模办)、矿产地质管理股(含安全生产、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地质灾害环境管理)、行政审批办含用地报批、计划生育及妇联工作,联系指导兰田九屋镇国土资源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阳庆新:协助局长分管局行政监察室(含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办)城乡清洁工程(含下乡蹲点及扶贫工作),联系指导三街、公平乡、灵田国土资源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冬林:协助局长分管耕地保护股(含项目办)、政策法规股(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整理中心(含耕地开垦)、土地勘测规划设计院、政务中心窗口、工会及老龄工作、旧城改造国土局片区改造、党务党组织建设(含党办)、共青团工作、矿产品公司和黄金公司,联系指导潭下大境乡、潮田国土资源工作。

根据局领导成员的职责分工,业务上实行首尾循环工作联系制度,工作中B因会议、接待、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由A代为处理其分管及联系的有关业务。具体为:吴秀生与万永辉互为AB;万永辉与李冬林互为AB;李冬林与阳庆新互为AB;阳庆新与吴秀生互为AB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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