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灵川县八里街川东一路以西、八里六路以北
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0.01
出让年限:70年
成交价(万元):12.25
受让单位:莫春发
备 注:该宗地作为灵川县人民政府协议出让给灵川镇大面村委大面二队莫春发拆迁户作回建安置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公示期:2012年05月16日 至 2012年05月2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单位: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灵南路(甘棠桥南)
联系电话:0773-6861771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