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评估项目公告(2017年第01号)的安排,经2017年7月28日抽签,确定抽签结果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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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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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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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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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隆达采石场建筑石料用
灰岩采矿权价款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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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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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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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富有采石场建筑石料用
灰岩采矿权价款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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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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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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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潭下独石山采石场建筑
石料用灰岩采矿权价款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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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恩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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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被选定的矿业权评估机构自行从我局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公告(2017年第01号)中下载《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一式二份,根据公告填写好合同相应条款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含骑缝章),并于2017年8月5日前送(寄)达我局矿产管理股。我局将在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矿业权评估专用章后,寄送一份《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给相关矿业权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矿业权评估项目相关评估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俸天云 0773—6863286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