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国土划示字[2012]1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地块位置:灵川县青狮潭水库南面
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1.6729
受让单位:灵川县气象局
备 注:该宗地为灵川县人民政府划拨给灵川县气象局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基地使用
二、公示期:2012年06月26日 至 2012年07月0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单位: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灵南路(甘棠桥南)
联系电话:0773-6861771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