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5-163-20120821-0000361 文 号:灵国土(补)告字[2012]2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2年8月21日 主题分类:结果公告\土地协议出让公示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灵国土(补)告字[2012]2号


发表时间:2012/8/21 16:31:22 作者: 来源: 浏览:628

灵国土(补)告字[2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22

地块位置:灵川县灵南路

土地用途: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0.155127

出让年限:70

成交价(万元)39.092004

受让单位:灵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注:该宗地经灵川县人民政府研究,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回复笺0982号文批复同意将灵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使用的0.155127公顷土地由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

二、公示期:20120817日 至 20120827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单位: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灵南路(甘棠桥南)

联系电话:0773-6861771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8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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