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6-177-20170801-0003618 文 号:灵国土资字〔2017〕40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7年8月1日 主题分类: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8/1 17:05:00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614

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和督查工作,根据《灵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和督查工作的通知(灵安委201737号)的文件要求,制定了《2017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危险化学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781


2017年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危险化学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2017年桂林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部署,

一、要求

扎实开展危险化学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全县范围内加油站、点非法占用土地、超批准面积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行为;

(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或扩建用地审批手续;

(三)非法采矿使用爆破物品。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阶段(7月);

(二)集中排查阶段(7-8月)

重点巡查全县范围内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加油站点和非法使用爆破物品的矿山及临时采矿点。

(三)查处整改阶段(9-10月)

加大执法力度,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占用耕地面积较大的,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配合住建、市容局等部门做好私搭乱建非法加油站点拆违控违工作对非法使用爆破物品的矿山及临时采矿点,要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时“三不留一毁闭”,同时抄告公安部门,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严格“打非治违”标准,通过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宣传,提高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跟踪督办,务求实效。对在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罚,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部门接到通报后要依法处理、合力打击。对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必须停产整顿,整改无望的,要坚决提请政府予以关闭。要建立“打非治违”台账和黑名单,重点整治,务求实效。

(三)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把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与隐患排查、日常安全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科学化、法治化的基础,建立起防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长效机制。

编辑: 审核:

打印文章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