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国土划示字[2012]5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原灵川县化肥厂一生活区
土地用途: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2.038413
项目名称:原灵川县化肥厂生活区职工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一区)
受让单位:灵川县经济贸易局
备 注:该宗地由灵川县人民政府划拨给灵川县经济贸易局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安置原县化肥厂职工。
二、公示期:2012年08月30日 至 2012年09月08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单位: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灵南路(甘棠桥南)
联系电话:0773-6861771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