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6-177-20170822-0003671 文 号:灵国土资字〔2017〕44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7年8月22日 主题分类: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8/22 9:20:00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717

局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各测绘资质单位:

20174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公布,自201771日起正式施行。新《测绘法》坚持保障地理信息安全和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并重,针对当前地理信息应用和管理方面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围绕推进地理信息规范监管和广泛应用,对现行测绘法部分规定进行了修改。

根据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土资字201716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17年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工作》,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予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土资字2017165号)

2.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工作方案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7822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学习

宣传贯彻新《测绘法》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营造灵川县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良好法治氛围,根据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土资字2017165)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测绘法》是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基本法,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是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在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保障地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按照2017年全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会议的要求,以新《测绘法》颁布为契机,全面依法履行新《测绘法》赋予的新职责新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系列活动,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工作新能力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聚集各方力量推动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深入解读新《测绘法》颁布的重大背景、重要意义和修订亮点,进一步增强我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大众的测绘地理信息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增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依法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1.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通知

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新《测绘法》通知,明确局的工作职责,制定局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工作方案,督促各测绘资质单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完成时间:8月底前。

职责分工:局地籍测绘股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2本局及各测绘资质单位的人员培训。

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市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人员培训工作,并邀请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测绘资质单位内部自行开展新《测绘法》学习培训。

培训对象:灵川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全体人员;测绘资质单位相关人员。

培训时间:新《测绘法》颁布后,2017年底前。

培训地点:局七楼大会议室

职责分工:局邀请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专家进行授课各测绘资质单位负责组织内部培训工作。

3.组织征订新《测绘法》学习资料

为配合做好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征订新《测绘法》单行本、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释义》等学习资料。

完成时间:7月底前。

职责分工:局地籍测绘股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学习资料征订。

4.局网站开展宣传活动

在局网站开设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专栏,及时登载新《测绘法》颁布后,我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各测绘资质单位开展的贯彻实施工作和丰富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完成时间:新《测绘法》颁布后,持续宣传。

职责分工:地籍测绘股、政策法规股、信息中心。

5测绘日宣传活动

829日,邀请灵川电视台、今日灵川报社、各测绘资质单位参加我局组织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创新宣传工作的载体和方式方法,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提高新《测绘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完成时间:829日。

职责分工:地籍测绘股、政策法规股、辖区内各测绘资质单位参与宣传活动。

6.开展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的信用考核

我局对各测绘资质单位开展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2017年度各测绘资质单位信用考核。

时间安排:12月底前。

职责分工:地籍测绘股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新《测绘法》是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学习宣传贯彻好新《测绘法》,对于增强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法治意识,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各项工作。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针对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具体任务,进一步研究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把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三)把握节奏,确保实效。新《测绘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时效性强,工作安排紧凑,各单位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要求开展工作,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的高潮,确保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贯彻到位,为全面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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