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1
灵国土资罚字〔2017〕103号
黄*艳未经审批擅自违法建房
罚款
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
涉嫌违法占地建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已执行
2017/5/24
2017/6/19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0
45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