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20-210-20170831-0003756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7年8月31日 主题分类:执法监察\执法综合统计 主 题 词:

2017年8月行政处罚结案统计


发表时间:2017/8/31 16:18:00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573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1

灵国土资罚字〔2017〕138号

杨乾科未经审批擅自违法建加油站员工宿舍及厕所

罚款

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

涉嫌违法占地建加油站员工宿舍及厕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已执行

2017/8/3

2017/8/7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

灵国土资罚字〔2016〕211号

伍桂民未经审批擅自违法建房

罚款

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

涉嫌违法占地建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

已执行

2016/9/12

2017/8/24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3

灵国土资罚字〔2017〕128号

未经依法审批擅采矿

罚款

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涉嫌违法采矿

《中华人民共和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已执行

2017/7/13

2017/8/1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4

灵国土资罚字〔2017〕132号

未经依法审批擅自违法建房

罚款

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

涉嫌违法占地建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已执行

2017/8/1

2017/8/1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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