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正版软件
采购资金预算与管理使用制度
为提高计算机软件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购买、调配计算机软件,具体管理工作由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所有正版软件的购买,必须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用,从而选择最合适的软件,避免资源浪费。
一、各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在编制第二年预算时,将正版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当中,与预算一同交办公室审核。
二、各股室在购买正版软件之前,必须填写申请表。总额不高于500元的,必须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总额高于500元而低于1000元的,还必须经局领导审批;总额超过1000元的,则必须通过领导集体会议表决批准。
三、申请批准后,由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正版软件采购。对于涉及金额超过采购限额标准的实施集中采购,未达到标准的实施协议采购。
四、软件采购回来后,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填写领用单,对新正版软件进行登记,然后交于相关工作人员签名领用。
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以及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购买、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正版软件购置资金。
申请购买的正版软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一)正版软件的版权问题存在争议,未有最终司法判决;
(二)正版软件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三)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或其它办公设备安全的;
(四)不得申请购买的正版软件的版本为试用版、测试版、体验版等非正式、非完整版本,或明显过低,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的;
(五)不符合我国正版软件标准或不适合在我局计算机操作系统运行的。
五、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需购买正版软件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2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正版软件采购与配置制度
1、灵川县国土资源局计算机正版软件系统的采购按灵川县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2、更新、购置正版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全局正版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各类计算机数量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正版软件数量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
3、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正版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采购正版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4、采购正版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符合预装正版软件的要求。
5、对采购的产品,由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系统调试、加密、设置使用权限,编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并做好与使用人的交接。
附件3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正版软件资产的管理,维护正版软件资产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提高正版软件资产的使用效益,建立起使用正版软件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桂林市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桂林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办法》(市政办发〔2017〕9号)和灵川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办法》(灵政办发〔2017〕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正版软件资产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正版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有关正版软件信息准确登记、备案。
第三条 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单位正版软件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解释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办法,承担正版软件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的管理,并指导、监督我单位正版软件资产的管理工作,对正版软件资产实行综合管理。指定专人作为正版软件资产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正版软件资产管理、信息填报、沟通联系相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第四条 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应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的有关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自觉删除未经授权许可的盗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行为。
第五条 更新、购置正版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避免浪费。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各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正版软件数量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正版软件配置计划。
第六条 采购的商业正版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正版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第七条 采购正版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包括授权证书、载体、填妥的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文件等,应集中存放和保管。
第八条 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应加强正版软件资产登记、领用、维护、保管等内部管理。对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其他应用软件的相关信息做好记录,保存好各类正版软件的电子许可证书、序列号或激活码等信息。
第九条 正版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固定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调整资产(卡)。
以授权形式购置的正版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十条 为专项工作开发或配发的正版软件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失去使用价值且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当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十一条 每年结合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附件4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正版软件安装与使用制度
一、局机关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二、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三、局主要领导是局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具体责任,使用人员负直接责任。
四、每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都是计算机安全员,计算机安全员负责本人在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确使用、日常使用维护,发现故障、异常时及时向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机关以下工作:
1.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
2.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的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
3.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包括信息资料备份,病毒防护、系统安装、升级、故障维修、安全事故处理或上报等);
4.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产品的采购、安装、验收及信息交换等);
5.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六、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在11月底前对本局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及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材料报送县级软件正版化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