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表格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登记窗口领取填写)
2、询问笔录(登记窗口面签询问)
二、提交材料
1、单位合法成立的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验收表(综合验收))(原件)
4、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材料(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6、预售商品房许可证(原件)
7、到房产部门查询是否有在建工程抵押、查封
8、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图(原件3份)、房产分户图(原件3份),宗地界址点坐标表(县土地勘测规划设计院审核备案)(原件)
9、竣工图(建筑施工平面图,盖县建设规划局审查章的蓝图)
10、房屋状况表(原件)(县房产局审核盖章)
11、其他必要材料
三、登记机关审核后完善材料
1、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
2、实地勘察照片
3、查询不动产权证是否有抵押、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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