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17年09月29日 至 2017年10月23日 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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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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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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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街工业园区八里七路与川东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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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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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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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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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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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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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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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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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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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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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振雄 黄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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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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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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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2017年10月23日 至 2017年11月04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灵南路13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