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国土告字〔2017〕9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灵川镇大面村委大面二队34#A2地块;(2)土地面积:2800.01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3%);(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3.9;(5)建筑密度:不大于52%;(6)绿地率:不小于20%;(7)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90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45万元;(1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98万元;(12)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在灵川县境内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组织,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23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23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月24日下午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8年1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1月25日上午9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小阳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