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5-161-20180214-0004231 文 号:灵国土告字〔2018〕3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年2月14日 主题分类:土地市场\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国土告字〔2018〕3号)


发表时间:2018/2/14 15:22:18 作者: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1395


灵国土告字〔20183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灵川县县城新区百花南一路以南、百花南二路以北、东环路以东、规划滨江路以西;(2)土地面积:62707.15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8%;(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7;(5)建筑密度:不大于30%;(6)绿地率:不30%;(7)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住宅70、商业4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8465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233万元;(1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693万元;(12)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13)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8465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一)参加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为上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二)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参加竞买人需携项目设计方案报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38日至2018320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38日至2018320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320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321日下午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838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322日上午9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小阳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8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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