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39-165-20120910-0000470 文 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12年9月10日 主题分类:矿产地灾\地质灾害治理 主 题 词:

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9/10 17:14:04 作者: 来源: 浏览:1366

灵政办〔2012425

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创建地质灾害

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平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灵川县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97

灵川县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实施方案

为科学规范地开展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增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完善防灾各项机制、体制,有效地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46号)的通知要求,我县决定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十有县”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有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县、乡镇两级都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

二有一划两案。每年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有稳定经费渠道。县级财政有专门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预算资金。

四是落实到人的监测体系。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有落实到人的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群测群防监测人员有补助。

五有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联络员。国土所的职能中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所中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六有巡排查报告决策等制定。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巡查、险情预报、灾情报告、处置速报和汛后复查制度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七有宣传画警示牌。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划有危险区,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

八有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当地电视台中播出,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九有报警简易器材。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

十有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每年有常规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年初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充实县、乡镇两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签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明确县乡镇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全面推进一划两案的实施。按《灵川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开展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工作。根据上年度全县灾变趋势、防治工作推进情况、本年度汛期预测、上级方案要求,编制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政府发布实施,指导各乡镇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要隐患点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积极筹措地灾防治经费。地质灾害宣传培训、监测补助、汛期巡查、灾情调查、应急抢险、搬迁和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等工作资金由县有关部门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年初列入年度县财政预算。处置突发地质灾害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中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影响较大的乡镇,根据灾情险情状况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请求,由县发改局、财政局和国土资源局联合申报自治区地质灾害项目治理经费。

(四)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体系。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等相关业务人员,村委主任和重要隐患点监测员构成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体系。汛期前将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所有成员联系电话录入全县气象、汛情预报短信发布平台。每个监测点配备有监测记录本、雨鞋、手电筒等简易工作装备。隐患点受威胁的群众每户发有防灾避险明白卡,有突发灾情隐情的统一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和避险场所。

(五)规范国土所地灾防治工作职责。国土所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务:联系各灾害点,落实汛期值班、灾情速报、隐患排查和灾害巡查等工作制度,填制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做好监测记录和汇总上报。确保实现隐患排查细、监测布控密、灾情信息畅、工作制度全、应急发应快的工作目标。

(六)构建和完善地灾排查、巡查报告决策机制。制定和完善灵川县地质灾害汛期值班、险情巡查排查、地灾气象预警预报和突发灾情速报等制度,规范全县地灾防治管理各项工作。对新发生的灾害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开展应急调查,按照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县委和县政府报告隐患排查结果、新发生的险情、灾情及应急处置建议,及时督促避让、治理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七)落实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警防范措施。依据2010年的地质灾害普查结果,对全县划定的12个重要隐患点进行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复查,看危险区是否划定,界线是否明确、是否设置标有灾害点基本情况的警示牌(或预案表),在交通沿线或居民集中区是否张贴有防灾避灾常识的宣传画等,查漏补缺,营造群测群防的良好氛围。

(八)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制度。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局和移动通讯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全县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电视广播和短信发布平台,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的各相关责任人在第一时间了解地质灾害重要气象情报,提早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

(九)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配备和安装简易的专业监测仪器。根据监测记录数据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等资料数据库,逐步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与全县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

(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国土所年初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计划,利用汛期前后、农闲时段及“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5”土地日等时间,适时组织乡镇分管领导、相关村组负责人、监测人员和中小学校师生开展12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邀请市地环站专家上课,将宣传普及群测群防知识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环节和经常性工作。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电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文化局,县旅游局,县科技局,县地震局,县国土资源局。

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9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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