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15-161-20180801-0004813 文 号:灵国土告字〔2018〕10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年8月1日 主题分类:土地市场\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主 题 词: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国土告字〔2018〕10号


发表时间:2018/8/1 17:43:09 作者: 来源: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1398

灵国土告字〔2018〕10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1)土地位置:大圩镇桂海公路北面,大圩大村、生产上街;(2)土地面积:19913.91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用地分类代号R2,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8;(5)建筑密度:不大于33%;(6)绿地率:不小于35%;(7)建筑高度:不大于55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794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97万元;(1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59万元;(12)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13)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794万元的资信证明。

2.(1)土地位置:大圩镇桂海公路北面,大圩大村、生产上街;(2)土地面积:40987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用地分类代号R2,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8;(5)建筑密度:不大于33%;(6)绿地率:不小于35%;(7)建筑高度:不大于55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715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58万元;(1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43万元;(12)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13)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3715万元的资信证明。

3.(1)土地位置:八里街工业园区富兴路以东,桂林广陆数字测控股份有限公司地块以南的D6-2地块;(2)土地面积:33333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2);(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5)建筑系数:不小于35%;(6)绿地率:不大于20%;(7)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30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5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251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126万元;(1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51万元;(12)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13)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2251万元的资信证明。

4.(1)土地位置:八里街工业园区大丰西上村村民小组的D7#B地块;(2)土地面积:23333.4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2);(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5)建筑系数:不小于35%;(6)绿地率:不大于20%;(7)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30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8)出让年限:50年;(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576万元;(10)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88万元;(1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16万元;(12)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13)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576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在灵川县境内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组织,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9月4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9月4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4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9月5日下午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9月6日上午10时止(不含节假日)。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胡、小阳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8 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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