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3-0-39-233-20180704-0004862 文 号: 发布机构: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年7月4日 主题分类:矿产地灾\采矿权评估 主 题 词:

关于灵川县三街镇隆达采石场建设成本评估结果公示


发表时间:2018/7/4 11:41:15 作者: 来源:桂林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浏览:374

根据《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试点采石场建设成本评估管理的通知》(市国土资字〔201833号)要求,我局公开选择5家评估机构承担矿山建设成本评估,评估结果分别是广西方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15989.7900万元、广西众益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16015.2600万元、广西恒飞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价值为16018.0651万元、广西桂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16042.5500万元、广西立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价值为15896.7180万元,按照5家评估单位评估价值计算平均值,确定灵川县三街镇隆达采石场建设成本费用15992.4766万元。

现将灵川县三街镇隆达采石场建设成本费用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711日前寄(送)达我局矿管科。

联系人:秦成  电话:0773—2824959

    通讯地址:桂林市崇善路6号  邮编:541002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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